仲恺高新区高技能人才稳定就业补贴办法

2019-07-10 09:15

1、获评我区首席技师但暂未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证书,符合相关条件的,稳定就业补贴标准为每年1500元;获评我区首席技师并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证书,符合相关条件的,稳定就业补贴标准为每年3000元;获评我区首席技师后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证书,符合相关条件的,从获证当年起稳定就业补贴标准提高至每年3000元。

2、获评市级以上首席技师并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以上证书,符合相关条件的,稳定就业补贴标准为每年3000元。

3、获评我区优秀技师并已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以上证书,符合相关条件的,稳定就业补贴标准为每年500元

展开
订阅招商网络邮件周刊,每周行业资讯,最新政策信息、项目信息为您推送

全部

招商资讯

载体信息

产业园区

优惠政策

研究报告

项目播报

订阅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8-6016
  • 产业扶持政策
  • 企业投资政策
  • 土地厂房政策
  • 其他相关咨询
  • 已为您免费生成了个人网上空间
    快去查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