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新区加快推进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

2019-07-03 15:58

第一条 为加快推进我区集成电路设计产业集聚发展,加快技术创新和应用创新,在集成电路设计领域培育若干个国内外知名龙头企业,扶持一批“专、精、特、新”中小型科技企业,打造集成电路产业生态链,根据《珠海市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以及统计关系在珠海高新区主园区(以下简称“高新区”)范围内的独立法人企业和有关机构。

第三条支持研发创新。

(一)流片补贴支持。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在参加多项目晶圆(MPW)、工程片试流片阶段,市财政对企业多项目晶圆(MPW)直接费用给予最高70%的补贴,区财政再给予10%的补贴;市财政对企业首次工程片流片加工费(含IP授权或购置、掩模版制作、流片等)给予最高30%的补贴,区财政再给予20%的补贴;单个企业年度市、区两级补贴金额不超过600万元(其中区财政不超过200万元)。

(二)支持购买工具或服务。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购买IP(IP提供商或者FoundryIP模块)、集成电路设计软件工具,且单项购买费用达50万元以上,获得市财政专项补贴的,区财政按照市补贴金额给予1:1配套资助。单个企业年度市、区两级补贴金额不超过400万元(其中区财政不超过200万元)。

(三)研发设备购置补贴支持。年营业收入增幅在20%以上、且纳入我区规上企业统计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对其当年采购相关研发设备(单个设备原值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的实际支付金额(不含税),区财政按照10%的比例予以补贴,单个企业年度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第四条场地补贴支持。

(一)租房补贴支持。对我区新引进设立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实缴注册资本在100万美元或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租用自用办公用房的,按实际租金的50%予以补贴,年度补贴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贴期限3年。

(二)购房补贴支持:对实缴注册资本在100万美元或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在我区首次购置办公用房且自用的,按购置额(不含税)的10%予以一次性补贴,最高补贴200万元。

第五条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一)支持初创期优质企业快速发展。对成立5年以内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成功获得专业投资机构(含我区天使投资基金)投资并在1年内向我区提出申请,按照单个专业投资机构实际到位股权投资资金的10%予以一次性奖励。本条款专项用于初创期优质企业扶持,单个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二)支持成长期企业规模化发展。对年营业收入分别达到5000万元、1亿元、3亿元、5亿元、10亿元且同比实现正增长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分别累计给予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的奖励资金。企业自获得首次奖励后,每新上一个台阶只奖励一次,并只奖励差额部分。同一企业奖励资金累计不超过500万元。

(三)支持产业链联动发展。对采购我区非关联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自主研发设计芯片或模组,年营业收入增幅10%以上,且纳入我区规上企业统计的系统(整机)、终端企业给予补贴,按年度实际采购金额的10%予以补贴,单个企业年补贴金额最高100万元,最多享受3年。符合市相关政策资助标准的,协助其申报市级扶持资金。

第六条支持产业公共平台发展。

对由市财政资助建设的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每年按其实现服务收入的20%给予奖励,单个平台年度奖励金额不超过50万元。

第七条鼓励专业人才培养。

支持区内集成电路设计领域重点企业、有关机构联合国内外著名高校、培训机构,开展集成电路专业人才培训工作,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及培训效果,最高给予奖励资金30万元。

第八条 符合本办法的企业同时符合我区其他扶持政策相关规定(含上级部门要求区配套或承担资金的政策规定),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予以支持,另有规定的除外。对引领我区科技进步和产业转型升级的重点企业和项目,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予以支持。

第九条 享受本办法扶持的企业应承诺自扶持资金到账之日起,10年内不迁出我区、不改变在我区的纳税义务、不减少实缴货币出资;若违反承诺,应退回已获得的扶持资金。

第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原《珠海高新区扶持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发展暂行规定》(珠高〔2016〕81号)同时废止。本办法有效期内,如遇法律、法规或有关政策调整变化的,从其规定。本办法由高新区科技产业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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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高新区是1992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1993年3月由国家科委(现科技部)授牌并进行动态管理的国家级高新区,由南屏科技工业园、三灶科技工业园、新青科技工业园和科技创新海岸组成。2006年7月,市委、市政府对珠海高新区和唐家湾镇作出“区镇合一”的体制调整,在唐家湾地区设立主园区。2015年9月,国务院又正式批复同意珠海高新区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目前,珠海高新区正式形成“一区多园”格局,即珠海高新区“一区”下辖唐家湾主园区,南屏科技工业园、三灶科技工业园、新青科技工业园、富山科技工业园、航空产业园以及横琴高新技术和科研研发园区等多园,总面积合计369.34平方公里。区管委会设5个内设机构,4个直属机构,区属事业单位22个,省市驻区单位11个,高校4所。区内环境优美,科技教育、历史人文资源优势明显。 高新区主园区唐家湾镇位于珠海市北部,由唐家、金鼎、淇澳组成,占地面积139平方公里。西部、北部与中山市接壤,南部、西南部与珠海前山东坑和珠海香洲神前相邻。京珠高速、粤西沿海高速、广珠城际轻轨等主要交通设施贯穿其中,是出入珠海的主要门户,南距澳门18公里,北上广州110公里,与香港、深圳隔海相望。下辖唐家等17个社区,户籍人口6.59万人,常住人口约12.4万人。唐家湾镇是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历史名人辈出,工运领袖苏兆征、民国首任内阁总理唐绍仪、首任清华学校(清华大学前身)校长唐国安、洋务运动先驱唐廷枢、著名版画家古元、中国第一位留英医学博士黄宽等名人均出自唐家湾;历史文化遗产丰富,有唐家古镇、会同古村等古建筑群、唐绍仪私家园林共乐园、中西合璧的栖霞仙馆、承载着中国人民抗英胜利历史的淇澳白石街及众多珍贵的名人故居,被誉为“中国近代名人故里”“岭南百年文化古镇”。 高新区作为珠海市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主平台,主园区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数字经济、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型产业,大力引进培育高端装备制造业、海洋经济、新材料、绿色低碳产业。智能配电网装备产业集群升级为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唐家湾镇入选广东省首批“互联网+”创建小镇。区内共有南方软件园等10个孵化器,其中国家级孵化器4个,孵化载体面积达101万平方米。清华科技园、南方软件园蝉联优秀国家级孵化器,智慧产业园获评省大数据产业园、省人工智能产业园,南方海洋科学与工程广东省实验室(珠海)、岭南大数据研究院、广东省“双博基地”等一批创新平台落地。拥有珠海南方集成电路设计服务中心、珠海南方软件网络评测中心、珠海诺贝尔国际生物医药研究院有限公司、珠海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创新中心等4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企业工程中心67家。拥有政府天使投资、创投基金、融资担保基金,高新天使创业投资机构、高新创业投资机构、国有融资担保公司和“成长之翼”助贷、全市首个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能力及信用评估等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拥有全国首家国家高新区知识产权法庭和知识产权检察室。拥有中山大学珠海校区等4所国内著名大学,在校大学生近7万人。 2018年,珠海高新区“一区多园”实现工业总产值2650亿元,增长10%,高新技术企业890家,在全国国家级高新区综合评价排第26位。唐家湾主园区主要经济指标持续保持稳定增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39亿元,增长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92.8亿元,增长2.7%;固定资产投资165.8亿元,增长34.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4.8亿元,增长7.0%;实际利用外资2亿美元,增长0.1%;外贸进出口470亿元,增长24.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6.8亿元,增长65.5%。创新指标位居全市前列。高新技术企业达380家,上市及“新三板”挂牌企业39家,市独角兽培育库我区企业占一半以上,入围市高企创新综合实力100强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均占全市三分之一,入选科技部创新人才数占全市80%。预计发明专利授权量540件,发明专利拥有量2000件,同比增长均超过40%。 高新区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2018年民生投入达34.1亿元,同比增长49.5%,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7.2%。唐家湾镇被评为“广东省模范乡镇党委”、“广东省文明镇”、“中国历史文化名镇”、荣获“全国环境优美镇”、“广东省卫生镇”、“广东省生态示范镇”。社会治安稳定,社会和谐,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排名全市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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