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交管总站,各驾培机构,市驾培监管平台承建单位: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8号)、《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和《广东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关于采集机动车驾驶培训管理部门和驾驶培训机构基本信息的通知》(粤运车函〔2016〕30号)等文件关于加强培训记录采集与监管有关精神的要求,现将教练车车载终端安装或升级改造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详见附件)。
来源:招商网络
展开
订阅招商网络邮件周刊,每周行业资讯,最新政策信息、项目信息为您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