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招商网络> 资讯中心> 优惠政策> 正文
市直有关单位,各市、区发展改革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18年度省级基建投资及低碳发展专项资金(低碳发展方向)项目库申报的通知》(粤发改气候函〔2017〕5012号)转发给你们,请配合推荐符合条件的项目(支持范围可参考《2017年广东国家低碳省试点工作要点》,详见附件2),并于9月30号前按通知要求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5份,含电子版)报我局社会发展科。
来源:招商网络
全部
招商资讯
载体信息
产业园区
优惠政策
研究报告
项目播报
zs136709
文章
阅读量
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江门高新区(江海区)推动科技创新办法
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黄艳芬同志工作岗位调整的通知
江门市科技局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 一批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关于下达2017年江门市低碳发展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
地方新政实时更新
助力企业查询政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