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征集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储备项目的通知

2017-04-19 14:22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我市服务业发展,根据国家发改委关于编报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计划的工作部署,我委拟持续征集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储备项目,在国家发改委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重大建设项目库)上完成信息录入与审核入库工作,为申报资助资金做好准备。支持重点、具体要求暂按照2017年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相关要求执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一)研发设计、检验检测认证、售后服务、知识产权服务业相关的公共服务平台;

(二)服务创新:包括模式创新、业态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和新兴产业等公共服务平台;

(三)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与试点任务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平台。

二、具体要求

时间要求:2017年4月19日—2017年12月31日。

申报要求:申报项目须符合本通知所列的重点支持领域。同一项目或主要建设内容相同的项目不得向国家发改委各司局或其他国家部委重复申报。

项目要求:申报项目须具备一定投资规模,单个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2000万元;项目前期工作充分,已明确项目投资规模、投资构成、建设内容等,并已基本落实项目建设所需的场地、人员、资金、环保等条件;政府投资项目已完成立项,社会投资项目已完成备案或核准。

建设单位要求:项目建设单位应是在深圳市(含深汕合作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无违法违规行为。其中企业单位应具有合理的经济规模,已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银行信誉良好。

三、操作方法

(一)注册登录

1. 通过互联网访问网站http://kpp.ndrc.gov.cn。

2. 注册用户,填写单位基本信息、联系人基本信息(姓名、手机、邮箱)以及默认主管单位等。

3. 身份验证,用户注册完成后,在注册邮箱中会收到来自kpp@ndrc.gov.cn的确认信,点击邮件中的“确认链接”完成身份验证,完成注册。(如果暂未进行身份验证,仍可继续进行信息填报工作,但不能上报信息;在验证身份后,可以自动开通项目上报功能。)

(二)录入保存

1. 使用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登录系统。

2. 在“项目储备”模块的填报区通过“新增”录入拟申报的储备项目信息(填写标准详见指标说明)。

3. 对于已保存的项目可以通过“修改”功能进行补充完善。

(三)确认报送

确认项目信息已准确完整填报后,通过“报送”功能提交给对口的信息归集单位(我委)进行审核。

(注:确认报送后,项目单位不可修改项目信息。如确需修改,须联系审核单位将项目解锁后方可进行。)

(四)反馈更新

我委将在网上对各单位报送的项目进行审核,将通过审核的项目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储备库。项目入库后,项目单位将自动获知。项目单位要根据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或实施情况及时更新相关信息。

联系人:陈亮,姚菲

联系电话:88127048,88103059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

2017年4月19日

展开
订阅招商网络邮件周刊,每周行业资讯,最新政策信息、项目信息为您推送

全部

招商资讯

载体信息

产业园区

优惠政策

研究报告

项目播报

订阅
投资咨询热线
400-168-6016
  • 产业扶持政策
  • 企业投资政策
  • 土地厂房政策
  • 其他相关咨询
  • 已为您免费生成了个人网上空间
    快去查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