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6年度全市就业工作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2017-04-17 14:23

珠府办函〔2017〕92号

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中共珠海市委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实施意见》(珠字〔2008〕9号),进一步做好我市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根据《珠海市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珠府办函〔2016〕258号文)和《珠海市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转移就业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办法》(珠府函〔2010〕299号文)规定,市就业创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牵头对各责任单位2016年度就业工作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考核。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2016年全市就业工作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任务超额完成

(一)就业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全市城镇新增就业46968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3106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273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04.4%、109.2%和113.7%;全市新增7家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促进创业3259人,分别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233.3%和108.6%;城镇登记失业率2.28%,控制在省、市下达的目标范围内,就业局势保持稳定。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全市转移农村劳动力就业2203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0.2%;组织劳动力培训7888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31.5%;接收本省对口劳务帮扶地区劳动力6971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54.9%。

二、考核结果

(一)就业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全市34个成员单位中,金湾区政府等15个成员单位在考核中达到优秀等次,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等19个成员单位达到良好等次。

(二)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考核结果。斗门区政府、高栏港经济区管委会等2个单位在考核中达到优秀等次,金湾区政府等5个单位达到达标等次。

从考核结果来看,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做好就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完善促进就业创业机制体制,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的就业政策,加强就业服务和就业援助,取得良好成效。但个别区存在就业创业政策宣传不到位、就业创业资金预算安排同比减少、未能及时兑现就业创业补贴、就业创业服务水平有待提高等问题;职能部门成员单位在信息共享方面仍有待加强,个别成员单位报送工作总结和考核材料不及时。对此,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

根据就业工作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对就业工作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的金湾区政府等15个单位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考核中获得优秀等次的斗门区政府等2个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希望受表扬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取得更好的成绩;其他成员单位要以受表扬的单位为榜样,振奋精神,扎实工作,锐意进取,为我市就业工作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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